刷卡買金酒
/林怡種
行政院為落實公務員休假制度,鼓勵於離峰時間從事國內旅遊,因而推動「國民旅遊卡」,以「旅遊消費」取代一萬六千元「不休假獎金」;希望藉以帶動全民非假日旅遊風潮,活絡地方休閒產業,刺激消費提振景氣,增加就業機會。
認真說,「國民旅遊卡」出發點是不錯,但由於規定需「異地隔宿」消費,配套措施不足、指定特約商店太少,特別是核銷手續繁複,種種限制,剛開始實施時,造成許多公務人員無所適從。
據報導,旅遊卡實施以來,全國公務員已有五分之四完成刷卡消費,但其中大部份是刷卡買黃金,買後立即賣出,形同變相拿現金。所以,七月起中央已明令禁止。而金門特約刷卡商店不少,可是,大部份是觀光特產及餐飲店,如何兩天之內把一萬多元花掉吃光,確是一件苦惱的事,因此,環顧周遭的公教朋友,很多人都還未開卡,也不知道到那裡消費結報?
前些時候,聽說地區也有刷卡直接兌換現金。本來,我也認為若能扣除少許手續費換得現金,不失是一個可行的辦法。但繼之一想,萬一那家特約店被查出變相刷卡消費,自已也在名單之中,豈不因小失大?
幸好,在一個偶然的機會,聽說金門酒廠「職工福利社」可以刷卡消費,不但無需耽心買到假酒,也不怕虛偽造假惹麻煩。因此,趁著連續兩天假,我持卡到金酒公司新廠,以一萬六千元消費額,另再增加八百元,分兩天買了四箱特級酒,第一天兩箱付三百六十元交貨運行托運去台灣送給親友,隔天的兩箱拿回家給老爸品嚐,了卻一樁心事。
其實,以「國民旅遊卡」刷卡買金酒,既合法消費,又可增加縣庫收入,對鄉親都有好處。值得一提的是,「職工福利社」兩位銷售員,其服務熱忱與敬業精神,讓人耳目一新,公家單位能「服務至上、以客為尊」,實在不可多得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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