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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賣國有地應合情理莫惹民怨! 金門日報 2005.11.02.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拍賣國有地合法之外    應合情理莫惹民怨!
  
        根據立委吳成典國會辦公室發布的新聞稿指出,財政部國有財產局金馬分處,近幾年來大肆拍賣金門土地,包括祠堂、寺廟、巷道、道路、曬穀場、民宅門口埕等等皆陸續標售,引發民眾高度的不滿!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其實,金門因兩岸爭戰實施了近四十年的「戰地政務」,其間島上國有土地委由縣政府代管,民國八十一年終止「戰地政務」後,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在金門成立辦公室,民國八十七年掛牌成立「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北區辦事處金馬分處」,承辦人民對國有財產之出租、標租、放租等業務,自八十九年迄今,已標售三萬四千餘平方公尺的土地,總金額為八千五百餘萬元。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當然,為配合地方開發建設和人民需求,標售國有畸零地或土地,本來是美事一樁。但是,金門自唐陳淵入浯開疆牧馬,一千六百多年來,先民躬耕自食,代代衣缽相傳,農田之間,無需公權力複丈鑑界,只有在臨界兩端各埋一片石頭當「界樁」,彼此耕田犁地,深信「舉頭三尺有神明」,無人敢踰越「公界線」。換言之,古時候金門的土地、房舍,都沒有辦理登記,沒有「所有權狀」,僅以「蕃薯栽」數量計算面積,即使「落番」到南洋打拚,田產也僅以口頭委託代管,去國數十年亦無人敢侵佔。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更具體而言,民國三十八年金門淪為戰場,遍地烽火連天,到處兵荒馬亂,居民生命朝不保夕、流離失所,田園房舍遭砲火蹂躪、或國軍佔用構築防禦工事,能辦理土地登記權狀者幾希?迨結束軍管國產局進駐,未登錄土地全收歸國有,包括許多歷史悠久的祠堂、寺廟、和祖墳,令鄉親欲哭無淚!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以名聞遐邇的「金門民俗文化村」來說,那是清朝旅日華僑王國珍、王敬祥父子所建,計有閩南式二進宅第十六幢,及家廟「海珠堂」一幢,為配合保存地方文化古蹟,王氏族人於民國八十七年成立基金會,適逢政府開放申請補辦登記,十六幢宅第順利完成手續,然其中屬於共有的家廟「海珠堂」,本希望敦請以宗老名義申請,再捐給基金會,卻遭「涉嫌侵佔」打回票,理由是王敬祥仍有兒孫,但旅外華僑不具本國人身份,也不能申請,雖向法院提起訴訟,一審喜獲勝訴,可是,遭上訴二審被判敗訴定讞,「海珠堂」活生生被列歸國有;和署立金門醫院建大樓一樣,得還再花錢標購回來,真是情何以堪?類似案例不勝枚舉,難怪民怨四起,縣議會曾決議要把該分處趕出金門!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誠然,民國八十九年修正國有財產法,規定台灣光復後土地總登記時,資訊不發達,加上民智未開,民眾不諳法令,未申辦土地三年內可申請按第一次公告現值買回。而金門雖經「安輔條例開放補登記」,但因五十年戰亂,且流落在外的華僑國籍問題不能登記,「海珠堂」一例即是管中窺豹,可見一斑!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總之,金門歷經戰亂,鄉親生命財產遭無情砲火蹂躪,這是時代的悲劇,大家無從生怨;而今,當砲聲遠颺和平來臨,金門人準備重獲生命尊嚴的時刻,需要政府更多的關懷與協助,可惜家園卻眼睜睜地看著被奪走,尊嚴再一次遭踐踏!因此,我們衷心企盼國產局的官員,拍賣國有土地於法有據之外,亦應合情、合理,才不會招惹民怨和鬧笑話!    
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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