鄉親攜手反賄選 維護乾淨選舉環境!
金門縣第九屆鄉鎮民代表暨村里長選舉,定於六月十日舉行投票;隨著投票日逐漸逼近,候選人均卯足全勁衝刺,也由於坊間「賄聲賄影」,為端正選風,嚴密防止金錢、暴力介入選舉,彰顯政府查賄、反賄之決心,金門地檢署「公職人員選舉查察聯繫中心」,前天由檢察長劉家芳與主任檢察官廖江憲共同正式掛牌運作,並全面向賄選宣戰,呼籲民眾配合反賄選,維護乾淨的選舉環境。
根據了解,金門地檢署成立的「公職人員選舉查察聯繫中心」,統合警、調、憲和政風單位,依任務編組全日廿四小時值勤,針對地區特性,鎖定轄區最可能發生之現金買票、賣票、旅遊招待、送禮、幽靈人口等妨害選舉案件,嚴密佈署蒐證,並設置專線電話、傳真機、專用信箱號碼,以利民眾檢舉妨害選舉案件。
綜觀地區此次選舉,登記參選鄉鎮民代表為七十八人、村里長有七十人,將選出六個鄉鎮四十三名鄉鎮民代表、三十七名村里長,除了少部份村里長屬同額競選,在沒有競爭對手的情況下,顯得老神在在之外,其餘競爭十分激烈,買票傳聞甚囂塵上,坊間傳出每票三千元的價碼,引起金門地檢署的高度重視,檢察長劉家芳特於日前對所有候選人,發出「反賄選公開信函」,期望透過書面溝通方式,讓候選人更能深切認知政府反賄選的決心,及共同杜絕賄選歪風,重塑金門乾淨選風形象的重要性。
事實上,金門地檢署為執行賄選查察,除透過各種方式宣導「反賄選」,劉檢察長特別呼籲民眾應深切認知,無論是買票、或賣票,都構成犯罪的行為,尤其,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」已於去年十一月間完成修訂,將行賄罪刑度提高為三年以上、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上、一千萬元以下的罰金,賄選被查獲的候選人或樁腳,將來不管情節輕重,檢察官依法不得做出緩起訴處分,而起訴後若經法院判決有罪,獲得緩刑機會極低。換言之,凡涉及賄選者,一旦經法院判決有罪,將來入監服刑的機率大幅提昇,且可能必須繳納鉅額罰金,希望候選人與樁腳要有所警惕,不得不慎。
當然,金門地檢署劉檢察長也鼓勵鄉親勇於挺身檢舉賄選,本次選舉若經檢舉賄選查獲屬實,可獲頒最高五十萬元之獎金;同時,劉檢察長還強調,對檢舉人姓名、身分資料,做到最高保密安全的原則,請鄉親「放心來檢舉,放心領獎金」,希望金門鄉親共同攜手合作,徹底洗刷「賄選島」的污名,打造金門成為全國選舉的模範縣。
總之,民主選舉,本是一項選賢與能的神聖任務,但由於競爭激烈,候選人為求勝選,不但花招百出,更是無所不用其極,過去,金門每次選舉,無不「賄聲賄影」,各種買票、綁樁傳聞甚囂塵上,不但買票喊價之高,令國內候選人和選民咋舌,賄選「污名」甚至遠播海外華人生活圈,令全體鄉親蒙羞。尤其,距離投票日愈來愈近,必有人因選情告急而「出金」撒錢,因此,我們願再提醒鄉親:「買票是犯法、賣票也有罪」,大家應拒絕賣票,也要勇於檢舉買票,共同杜絕賄選歪風,以維護公平選舉環境,徹底洗刷金門「賄選島」的污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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