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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發表刊物 日期
不可幫人帶行李通關防藏毒惹禍! 金門日報 2006.10.02.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不可幫人帶行李通關      慎防藏毒惹禍上身!
  
        前些日,有人在縣府網站留言:「為什麼金門那麼多跑單幫,早上去廈門買貨,下午回金門;去時帶高檔酒,回來時帶棉被、香菇、茶葉;更離譜的是在廈門和平碼頭,候船室內常有人拿著幾十包香菇,看到金門人就攀交情,請求幫忙攜帶通關帶回金門,可不必付稅金和運費,卻增加很多鄉親的困擾。」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而且,該則留言後面還有一串文字,大意是:「依照海關法規定,當日往返應只能帶四分之一免稅品,有熟面孔的單幫客,一個月至少去廈門十幾二十次,每次都帶很多貨,為什麼海關不依法取締?」因此,綜觀全則留言的內容,很明顯是廈門與金門物價有四倍差距,單幫客帶去高檔酒品,帶回便宜的民生物品,嚴重衝擊市場行情,所以,留言者「隔山打牛」意有所指,目的在籲請海關加強取締逃漏稅,如此而已!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然而,有一位眼尖的鄉親,既見輿薪,也明察秋毫,看了這則留言,撇開逃漏稅的「小問題」,直接指出其中隱藏可怕的「大問題」,更以愛心善意為出發點,立即回應:「鄉親啊!就算攀親帶故,也要拒絕!在碼頭千萬不要隨便受人委託,攜帶貨品通關回金門,萬一貨品被海關查出裡面有問題,到時誰都救不了你!」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事實上,若因「人不親,土親!」禁不住同鄉情誼之請託,在盛情難卻之情況下,僅僅是「舉手之勞」,卻能幫忙攜帶貨品通關,回到金門之後,必定會獲得貨主哈腰連聲稱謝,不在話下。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可是,天底下的事,沒有百分之百的絕對,常常是「不怕一萬,只怕萬一!」因為,如果攜帶的貨物不是違禁品,自然沒有事;萬一其中藏有毒品,被海關查出或被「防疫犬」嗅出,而寄貨人見事跡敗露死不承認、或逃之夭夭,行李被查出藏毒闖關,必遭立即逮捕移送法辦,除了新聞很快上大眾媒體,還將被判刑關進大牢;如果是在大陸,運毒、販毒罪刑極重,可能被判處死刑槍決!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不久前,國內有一位大學生出國遊學,回程時在機場巧遇一對母子,頭髮斑白的婦人手拿機票,牽著狀似憨厚的兒子,提著兩隻行李箱,婦人親切地懇求幫她一個大忙,協助帶她兒子回台灣;大學生不疑有他,認為只是順路舉手之勞,所謂「助人為快樂之本!」沒有多加拒絕。於是,婦人得寸進尺,辦理行李託運時,為恐其兒子行李超重,又懇求將其中一隻手提箱掛在大學生名下過磅,待行李完成託運,婦人宣稱上機前,想先帶兒子上個廁所,不久,婦人所託攜帶通關的手提箱,夾層裡被查出藏有毒品,只是,那一對母子早已不知去向,大學生行李藏毒闖關被人贓俱獲,百口莫辯成為代罪羔羊,在異鄉遭判處重刑關進牢籠,毀了一生大好前程!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當然,政府試辦金廈「小三通」,兩岸均未明文限制人民往來次數、或不可當天往返,因此,金門鄉親即便天天往返金廈,甚至,去時帶高檔洋酒、回來帶棉被,賺取價差充抵來回船票費用,只要不超量,並不違法。但若有人大批採購企圖化整為零,在碼頭找人幫忙攜帶通關,受託人則要特別小心,最好是委婉拒絕,否則,萬一其中夾藏違禁品或毒品,被海關人贓俱獲,輕則判刑坐牢,嚴重時可能會被判處死刑,豈能不小心謹慎?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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