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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發表刊物 日期
我家也有菸酒牌 浯江副刊 1993.09.25.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我家也有菸酒牌  

/林怡種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我家也有菸酒零售牌,新近才領到的,從此可以一證在手,希望無窮了。

  其實,我家本來就是作生意的,營業項目最多曾達七、八項,涵蓋製造、加工、買賣、包羅甚廣,如今再增加一項「菸酒零售」,似乎不是什麼鮮事,何況,百分之百的確定,這是整條街最後領到的一張牌照,中國人「寧為雞口,不為牛後」,這張牌照實在不值得大驚小怪,多費筆墨去宣揚了!

  問題就出在菸酒牌照炙手可熱之初,很多親朋好友慫恿趕快去申請,反正,本來就是開店做生意嘛,不影響水、電、電話費及房屋稅,這是政府藏富於民的德政──不拿白不拿,勝過於養一個會賺錢的孩子。因為,孩子長大討老婆,說不定「聽某嘴、大富貴」,不見得能按時寄錢回家,而只要申請到一紙菸酒牌,每個月按時有錢拿,逢年過節還特別有「大紅包」,最好像很多人一樣,一張嫌不夠、十張不嫌多,豬舍、牛欄、破屋統統拿去申請,弄一疊牌照在手,就可以「人在家中坐,錢從天上來」,然而,我總覺得那是別人「賺吃」的,豈能「卒子吃過河」,於是,一再叮嚀牽手,有關菸酒牌的事,不要去問,也不要去聽,更切記:心動不能馬上行動!

  有一天,來了一個菸酒大盤商,他整條街挨家挨戶地尋覓,終於發現我家店面沒有擺酒,這是最後一塊可以開發的處女地,於是,他老兄便鼓起如簧之舌:「有錢不賺三分罪!」「這個世界上,如果一百人中有九十九人瘋了,剩下那一個沒有瘋的,一定是頭殼壞去!」聽他這麼一說,覺得蠻有道理,全島八千住戶,擁有九千多家菸酒商,扣除農保及公教戶,我們不就真的成了那惟一頭殼壞去的人嗎?菸酒商看到我們夫妻倆一臉疑惑,乘勝追擊:「如果你們嫌麻煩,證件和私章給我,你們等著拿錢好啦!」

  說真的,金錢人人愛,很多人甚至冒著生命危險去販毒走私、偷搶詐騙,所謂「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」,我們家既是做買賣營生,多申請一種營業項目納稅營利,這是天經地義,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,因此,就這樣答應菸酒商的請求,果然,不久之後,我們家也有菸酒零售牌照了。

  不過,還要拜託專業買賣菸酒的阿叔阿嬸,可要慈悲為懷,絕非我們撈過界,實在情非得已,因為,有錢不賺三分罪,就算五分罪我也在所不惜,只是我有兩個兒子,他們將來要討媳婦,我若不跟著大家「抓狂」,而被當成「頭殼壞去」的人,害了孩子,那才是罪孽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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