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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發表刊物 日期
天公疼憨人 浯江副刊 1994.05.13.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天公疼戇人

/林怡種

        「海砂屋」危害住家安全,問題之嚴重經媒體引爆之後,像骨牌效應般迅速在各縣市蔓延,由於金門沒有河,所有的建築用砂,幾乎都源自海邊,甚至,很多建築用砂,剛從海邊撈起即和水泥攪拌,因此,類似的新聞報導,最令鄉親憂心忡忡!

  我也有一幢三層樓透天房子,十年前蓋的,自己買材料,由叔父承建,所使用的建砂百分之百是海砂,可是,今天正當大家在耽心受怕之際,我卻信心滿滿,自認自己的房子不會有問題,因為,那是歷經幾番波折之後意外的收獲。

  記得和內人剛從鄉下步入市街,初嗜營利賺錢的滋味,常暗忖著投資做生意,房子是租來的,實非長久之計,因此,掌握一個難得的機會,忍痛以超高價在附近買了一間瓦房。因租來的房子,租金準備被加倍調漲,於是,決定拆屋自建,主意既定,劍及履及提出建令申請。

        誰知,右鄰屋主擁有一整排店面出租,每月坐收租金笑得合不攏嘴,尤其,夫婦倆是一毛不拔出了名的「鐵公雞」,以利的觀點,他們是不肯再投注資金改建,所以,當我提出建令申請,即遭千方百計阻擾,光是一紙共同壁協議書,就讓我吃盡苦頭,動用很多地方仕紳去「關說」,最後,雖勉為其難同意,但要求我務必帶承包商作見證,在備考欄加註三條很苛的「但書」,言明因構工引起的損害,要我負完全責任。

        這且不說,隔天心有未甘,拿著三份「空白協議書」,說他既然已幫我蓋章,為求公平起見,也要我先在該蓋章的地方簽章。我則委婉表明,空白的表格實在不能先簽章,於是惱羞成怒,立即到鎮公所提出聲明己簽章的協議書無效,而且,來個「三不政策」--不接觸、不談判、不妥協,連民眾服站及鎮調解團體幾經調解,也束手無策。

  最後,鎮長忍無可忍,特准我從基線內退十公分「自建牆」,這一招果然奏效,因為,只要我以灌漿方式先築起自建牆,隔壁的房子逢雨會灌水,將沒有人敢租,也不能與我的房子緊接重建,等於形同報銷了。因此,換他主動申請協調,願一起同時改建,互簽共同壁協議書,言明屋頂須同時灌漿,增加建築牢固。誰知,這一項「但書」,竟又是別有用心的陷阱。

  原來,他改採緩兵之計,舊屋拆除之後,我急著建屋,把砂石都備妥,平頂板模也釘好,他卻按兵不動,真是拿他沒辦法,因為,他說:「有字讀字,協議書並無書明何時共同灌頂,再等個十年八年,也說不定!」於是,堆積如山的海砂,任小孩玩耍、任雨水沖失,差不多半年之後,才獲一起灌頂,海砂鹽份早已洗淨。

  閩南語有句俗話:「千算萬算,不值天一劃!」人世間,很多事無法憑聰明才智去意料,冥冥之中,還有一股看不見的力量在主宰,沒有人天生是贏家,為人處事,有時真的不必太計較,因為,天公有時嘛也疼戇人,「海砂屋」風波,就是最佳的印證,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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