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便民利民 儘速廢止不合時宜法令! 金門日報 2002.10.27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便民利民      儘速廢止不合時宜法令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──從旅星僑親黃蕙菁返鄉捐地建館困難重重說起
  
        日前,旅居海外的鄉僑,分別經廈門、台灣返回故鄉金門,參加地區慶祝第五十屆華僑節活動,獲各界盛情接待,親沐濃郁回家的溫馨!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是的!這次地區慶祝華僑節,旅外僑親無分老僑、或在海外繁衍的子女,他們不忘故土情深,千里迢迢返鄉,共聚一堂歡慶屬於自己的日子。值得高興的是,今年部分僑親能以「小三通」模式,循著「先民的路」經廈門回來,不但使回家的路更近了,也更便捷!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然而,正當大家歡慶之餘,旅星僑親黃蕙菁,企盼趁返鄉參與華僑節活動之便,辦理繼承母親生前遺留的八筆土地,願轉贈縣府,再捐資二千萬元為母親成立紀念館,聊表人子孝心,完成母親的心願!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可惜,由於證件不完備,身為新加坡執業律師的僑親黃蕙菁,並不熟悉國內法令,為及時補正相關手續,曾一週內兩度往返金門與僑居地,卻仍無法取得金門自行訂定法令所需證明文件,因而在僑領洪天送陪同下前往縣府尋求協助。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李縣長深為黃蕙菁一片孝心和愛鄉熱忱所感動,立即邀集相關單位研商,希望就法令及程序等層面進行研究。強調中央法令都未必放諸四海皆準,地方自訂法規形同綁手綁腳,防弊不足,徒增民怨有餘,因此,責成相關單位兼顧情、理、法做成建議案,由他來扛起責任,設法為僑親解套,絕不能讓不合時宜的法令澆熄僑親對故鄉的熱情。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不可否認,讀這樣的新聞,著實令人感慨萬千!因為,海峽兩岸事務,常受意識形態羈絆,如鄉僑依「小三通」模式原本困難重重,但經過不斷協商,最後終能突破難關,順利循「先民的路」返鄉。可是,僑親回到自己的故鄉,為繼承生母的土地,進而捐地建館,實乃人之常情,美事一樁,卻受限於老舊法令窒礙難行,不僅暴露行政效率僵化,也顯示便民利民服務淪為空談!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當然,土地所有權確認,關係民眾權益,馬虎不得,何況,不屑之徒動輒以人頭相互證明補登記,豈能不謹慎防備?但是,法令是人訂的,目的在幫民眾解決問題,尤其,金門歷經戰爭蹂躪,多少鄉親家破人亡、顛沛流離;多少證明文件毀於砲火?失去的親情,喪失的文件,如何彌補?這些不幸的缺憾,難道還要鄉親自行負責,公務員不應設法解決嗎?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總之,金門歷經四十年軍管桎梏,各種自訂法規像緊箍咒限制居民生活,嚴重影響繁榮發展。如今,雖掙脫戰地政務的枷鎖,行政體系似仍跳脫不了昔日的窠臼,依然作繭自縛,讓嚴苛的禁、限建法規,令外資裹足不前,難怪大力推展觀光十年了,竟還看不到一幢五星級的飯店;此外,美麗的海岸,潔白的砂灘仍屬軍管不能開發,在在令人惋惜。我們認為,時代在變,環境跟著不同,政府施政便民利民,已是無所逃避的職責,儘速廢止不合時宜的法令,方不致阻斷發展的契機!  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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