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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化消保觀念 營造安全公平環境! 金門日報 2003.07.08.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強化消保觀念      營造安全公平環境!
  
        日前,本報兩則新聞,其一是:金門地區的消保業務,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考核後,在全國廿五縣市中列為「良等」,將獲頒獎表揚;其二是:商品標示法業經立院三讀通過、總統公布施行,商家不得販賣或意圖販賣陳列未依法標示的商品,違者將依法重罰,縣府特別轉頒相關規定,提醒業者及早因應,以免觸法受罰。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的確,保護消費者是現代政府基本任務,因全國國民無分男女老少,人人都是消費者,生活中無分食、衣、住、行、育、樂,都與消費息息相關,因此,維護消費環境安全與公平工作之良窳,影響國民生活品質至深且遠,不容等閒視之!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綜觀上述兩則新聞,金門縣政府致力消保業務推展,成果獲高度肯定,評比名次僅略遜於大台北首善之區,不但為金門爭光,亦令鄉親同感與有榮焉。此外,商品標示法公布施行,縣府亦立即轉頒相關規定,提醒業者及早因應,在在都是負責任的作法。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當然,百姓納稅盡義務,公務員善盡職責,乃天經地義之事,不值得大驚小怪,更無庸錦上添花多加讚頌。然而,金門地處偏遠離島,長期在軍管體制下,本存在諸多獨佔壟斷事業,失去公平競爭的機會,甚至,做阿兵哥生意,常有「漫天要價」、或「扣斤剋兩」情事,買賣糾紛層出不窮,戰地司令官還曾下令商店應懸掛「不二價」告示牌,才能開門做生意。換言之,才短短幾年的光景,地區的消保環境,竟能在全國廿五縣市中名列前茅,確屬彌足珍貴!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更進一步說,這些年來地區實施公平交易法,大力推展消保觀念,已普獲認同與配合,一些公營獨佔事業紛紛瓦解,諸多防區特約商號消失於無形,市街商品皆依標價交易,童叟無欺,鮮少再發生糾紛。雖然,前些日縣府留言板出現有人在機場及特產店消費,指控品質及服務態度不佳,姑不論「不具名」的留言,究竟有幾分實情,或屬「流言」中傷,業者皆以負責任的態度,立即作出善意的回應,除了有助提升地區整體觀光形象,也能提昇消費意識,導正消費理念。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雖然,地區消保業務已獲「良等」獎,但消保會也提出多項建言,包括加強高齡消費者權益的保障、逾期瓦斯鋼瓶的追蹤檢查、應於縣府網站開闢消保園地等等,要求縣消保委員會早日展開運作,才能精益求精,百尺竿頭更進一步!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總之,推展消保業務是長期紮根工作,絕非單靠政府的力量能克竟全功,實賴全民有共識攜手合作,逐步跳脫消極的受害者保護層次,提升為積極的宣導教育,藉以強化消費者自覺意識,讓大家不僅能適應消費環境,更能改造消費環境,共同保護消費者權益,提升消費安全與品質。基此,我們認為,地區消保業務雖獲具體成效,但切莫以此為自滿,期盼再接再厲,繼續強化宣導消保觀念,才有助共同營造更安全、更公平的消保環境!    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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