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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發表刊物 日期
愛屋及「鳥」 浯江副刊 1995.04.09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愛屋及「鳥」
/林怡種
  
 頂樓涼棚下,連日來不時有麻雀飛進飛出,忙碌異常,且口中常銜著昆蟲,經過仔細觀察,才發覺牠們已經在鋼架的空管築起愛巢,繁衍下一代。

 按理說,麻雀性喜偷食農人辛苦種植的稻穀,屬於害鳥,加諸不是稀有保護野生動物,人人得而誅之!但是,牠們來我家築巢,「既在佛下會,都是有緣人」,來者是客,我特別叮嚀孩子,不許也不能傷害牠們,要讓牠們順順利利、平平安安地完成傳宗接代的神聖任務。

 當然啦!房子是我辛辛苦苦賺錢買地建造的,國家憲法明文賦予我擁有絕對的權利,選擇要不要讓牠們在我家築巢,只要我不高興,可以輕而易舉地讓巢毀鳥亡,值得特別強調的是,我能百分之百地確信,牠們拿我一點辦法也沒有,現在既不會暗中咒我,將來也不會冤家路窄,總歸一句話,只要我喜歡,對牠們怎麼樣都可以。

 可是,我深深覺得,俗話說得好:「殺人一萬,自損三千!」天底下沒有絕對的嬴家,畢竟,人生旅途上,幫助別人,等於幫助自己;斷了別人的路,等於自毀前程!一個人在窮極無聊的時候,可以砍下自己的胳臂來把玩,但萬萬不能拔取別人的一根毫毛開玩笑,因此,當我自己認為擁有權利的時候,該讓它化作愛和包容,才算是聰明的作法。

 其實,天生萬物,都是一體兩面,好與壞的分界點,端看你從那個角色去衡量,就以麻雀來說,牠雖會偷吃稻穀,卻也兼吃草籽和害蟲,五十年代大陸曾動員「人民公社」農民大肆捕殺麻雀,結果,田中雜草和害蟲因天敵驟減而滋生,反而造成榖物欠收,在在說明為人處事,能捨才能得,有肚量才有福份!

 仔細想想,我的房子已經建成十幾年了,至今,還沒有在寓所裡供奉觀音菩薩晨昏焚香祈福,主要的原因,除了每天有忙不完的事之外,最重要的,「佛在靈山莫遠求,靈山只在汝心頭,人人有個靈山塔,好向靈山塔下修!」我毫無疑問地相信,千經萬典,都是只為修心,而存善積德,就靠平日用真誠的愛心,從身邊的每一件小事故起,包括珍惜自己的房子,疼惜來屋頂築巢的小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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