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本浯江文采工作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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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發表刊物 日期
行車莫搶道 金門日報 2012.05.13.
《湖畔手札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行車莫搶道  
2012/5/13

/根本


      從電信大樓出來,我倒車右轉進入環島北路,車過富康新莊,迎面一部黑色轎車閃亮左轉燈急駛而來,示意準備從雙黃線的岔口進入我的車道,而且,還連續鳴按喇叭,囂張地擺明著左轉搶道,要我務必讓路的意思。  

        坦白說,考取駕照二十餘年來,每次開車上路,我除了小心握穩方向盤、謹慎遵守「交通規則」,與前車保持距離,讓車行在速限之內,而且,還要眼觀四面、耳聽八方,並時時留意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車輛或行人,特別是飆車的青少年或不懂交通規則的野狗、野貓和野鳥,提防他們突然從路旁竄出,以確保行車安全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實,剛考取駕照開車上路之初,真的是「初生之犢不畏虎」,以為自己遵守「交通規則」,只要膽大心細,不超速、不搶道,遠離大型車輛即可保平安,漸漸地,隨著駕駛經驗累積,「長出犄角反怕貓」,膽量反而變得愈來愈小,每次開車上路所懼怕的,不是沙石車,貨櫃連結車,而是踩腳踏車或騎機車的老阿伯,因為,他們似乎不知道有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的存在,常常不打方向燈突然迴轉,幸好皆事先提防敬而遠之,雖未撞個正著,卻每每被嚇出一身冷汗。

        就開車經驗而言,二十多年來,確實曾多次嚇出一身冷汗,其中,有一次簡直是嚇破膽。記得那一天,和往常一樣,傍晚六點半之前用過晚餐,即開車到報社編輯部上班。

        報社在成功村的東面山崗上,車輛上坡之前,必先繞過一間四合院的屋後,而四合院的左側,有一條斜坡巷道與馬路成九十度直角交會,隨時有行人、腳踏車或摩托車出入,所以,每次經過那裡,一定要停車察看,特別要注意有沒有小孩或老人出入,再重新起步上坡;換句話說,每天上班,必須重新溫習一次考駕照時「上坡起步」的動作,十多年來如一日,天天按表操課,均能順利平安無事。  

        然而,那一次,是六月上旬,傍晚六點半太陽還未下山,和往常一樣用過晚餐即出門,車到成功村繞經坡道,同樣在四合院屋後踩住煞車,正仔細觀察巷道是否人、車出入,尚未踩油門起步之前,車頭右側突然「砰」的一聲,一個小男孩騎著腳踏車,從巷道斜坡上方快速直衝而下,不偏不倚撞上我右前輪,整個人彈躍上引擎蓋,再撞到車前擋風玻璃,發出「砰」的一聲巨響,然後翻滾掉落車頭前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立即拉住手煞車,推開車門下車察看小男孩是否受傷,但見他後面另有一位也騎著腳踏車的同伴,緊急握住煞車呆立在一旁,說時遲、那時快,未等我伸手把小男孩扶起,他已一骨碌爬起身子,自行扶起他的腳踏車,附近晚餐後在門口乘涼的村民也趕來了,大家仔細檢查小男孩身上是否有受傷或流血,他卻哭著新的腳踏車把手歪了,我幫他將把手轉正之後,眾人見他擦乾眼淚,跨上車子揚長而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原來,當天是小學畢業,學校送給畢業生每人一部新的腳踏車,二位同學騎著在村內追逐,有一位老阿伯即表示,在此之前,即已警告他們,要練習騎車應到廣場,不可在巷子裡追逐!

        事後,我發覺不只嚇出一身冷汗,久久驚魂未定,因為,如果繞經四合院屋後的當兒,我沒有先踩住煞車,而是直接衝上去,那麼,汽車前進的速度衝力,再加上小男孩腳踏車沒有煞車的衝力,二者衝擊力相乘,小男孩的血肉身軀絕對無法承受,而且,滾落車前頭之後,勢必遭汽車輪胎直接輾過,那麼,後果將不堪設想!

        經過那次驚嚇之後,每次開車上路,我更加的小心謹慎,所以,面對搶道的黑色轎車,經驗告訴我:遇到一個「飆仔」,如果不趕快踩住剎車,勢必撞個正著;即便未來車禍鑑定責任歸屬在於對方,但自己的身體可能受傷,車子也必定毀損,往後將有多日沒有車上下班,甚至,還要隨時被傳喚跑警局或法院,那豈不是自找苦吃嗎?
於是,我緊急穩穩踩住剎車,讓黑色轎車在眼前瀟灑通過;驚嚇之餘,透過車前明亮的玻璃,我瞥見蓄著長髮的年青駕駛,還對我露出一排得意的白齒。然而,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,就在他露出得意笑容的煞那,「碰」的一聲巨響,一部從我右側急駛而過的機車,重重地撞上黑色轎車的右前門,女騎士人車倒地,轎車駕駛見狀立即下車將她扶起。雖然,機車車頭毀損,塑膠碎片散落一地,幸好她頭戴安全帽,並沒有明顯受傷,實是不幸中之大幸!  
  
        當然,我不是交通執法專家,不能論斷責任歸屬,但依一般道路交通規則常識研判,首先,「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」,黑色轎車行至岔路口,為了耍帥搶先左轉,明顯違反「占用來車車道路權」的規則,萬一被直行車煞車不及撞上,還得負起肇事賠償責任。換句話說,「彎道路口要減速,提高警覺多禮讓」,黑色轎車轉彎未減速,又佔用來車車道,雖被機車撞上,自己豪華轎車也被撞凹,油膝明顯脫落,恐怕還得賠償騎士損失,可見搶先不一定贏,禮讓才能保平安!

        其次,機車騎士開車上路,「不怕一萬,只怕萬一」,雖然,自己確實遵守交通規則,但只顧在自己的車道上低頭直衝,沒有考慮到開車的人是「鐵包肉」、而騎摩托車的人是「肉包鐵」,騎機車實在經不起任何的撞擊,假如忽略了兩側隨時可能有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、車或野狗竄出,萬一閃避不及撞個正著,仿如「雞蛋碰石頭」,必定車毀人傷亡,後悔莫及。所謂「行車安全重禮讓」,開車上路若能遵守交通規則,不爭先恐後,牢記「十次車禍九次快,超速行駛大禍害」,必定能減少意外事故發生,眼見這起小車禍,隨筆記之,祈盼駕駛人引以為鑑,大家「開車莫搶道」,平平安安出門,快快樂樂回家!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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