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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範無知犯罪 宜設法加強宣導! 金門日報 2004.11.27.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防範無知犯罪        宜設法加強宣導!
  
        日前,地區檢警調召開聯席會議,宣布在金湖、金城、烈嶼三警所成立「抓賄霹靂小組」,積極為立委選舉淨化選風,期使在公平、公正、公開原則下完成選舉。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當然,這是司法單位的例行工作,每次選舉都必上演的戲碼,委實不足以大驚小怪。然而,在會中福建省調查處表示,未來將以地區重大工程不法、貪瀆、詐登土地、走私等列為工作重點;值得特別注意的是,其中將「詐登土地」列為偵辦重點,除凸顯問題之存在,也展現打擊
不法的決心,引人矚目!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不可否認,過去金門因兩岸兵戎相向,在戒嚴軍管下實施戰地政務四十餘年,許多鄉親土地遭軍方強行佔用為營區、或構築防禦工事。直至民國八十一年八月七日總統公布「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輔導條例」,明訂戰地政務期間非因有償徵收登記為公有者,原土地所有人或合法繼承人得於三年內,檢具相關文件申請歸還或取得所有權;在經審查無誤公告六個月無人提出異議者,由管轄地政機關直接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。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的確,早年金門地籍缺乏管理,迨民國四十三年成立地政事務所,才逐步辦理地籍重測和土地重劃,然其間烽火連天,民眾流離失所,諸多耕地淪為軍事陣地。終止戰地政務之後,為維護民眾權益,依「安輔條例」開辦土地歸還或補登記,民眾爭相提出申請,總計超過八千件。其中,不乏親人或宗親爭奪產權重複送件,更不乏不肖分子混水摸魚,以不實四鄰證明書提出申請,以致爭訟案件不斷,遭依竊佔、和偽造文書罪嫌移送法辦者,亦時有所聞。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事實上,金門幅員狹小,所有的土地幾乎是衣缽相傳,鮮少過戶買賣,縱然是遠渡重洋「落番」謀生,或因戰亂生死未明,土地產權是誰家的,大家心知肚明,何況,金門鄉親大都信神拜佛,深信「金厝墘、銀厝角」,土地不可任意侵佔,甚至,不可隨便幫人蓋章作證,否則,必定遭到報應。可是,仍有人不信邪心存貪念,以自己的親人充當人頭作擔保,或以「利」誘惑不懂法律的村夫村婦蓋章作偽證,藉以送件申請「詐登土地」。由於依規定收件審核公告六個月無人提出異議,即核發所有權狀,因而曾發生有人登錄大筆土地,卻是祖宗十八代未曾踏過的地方,竟還大言不慚「是不合情、不合理,但手續完備││合法」,甚至,還發生多件有主土地,竟在假人頭偽證下登記取得權狀,衍生地方上不公不義的糾紛。尤其,許多不肖之徒拿到土地權狀立即變賣脫手,成為富翁不可一世。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平情而論,金馬兩地同時依「安輔條例」辦理土地補登記,連江地檢署積極針對提供不實之四鄰證明展開偵辦,產生實質嚇阻作用;而金門在朱朝亮任檢察長的時候,亦曾積極佈線蒐證偵辦,繳出漂亮的成績單。我們認為,「詐登土地」之手法,與賄選買票如出一轍,都是「利誘」比較不懂法律的村夫村婦,以為蓋個章沒什麼關係,企盼司法單位全力偵辦之餘,為防範無知的民眾誤蹈法網,宜設法以案例加強宣導,以產生嚇阻作用!   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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