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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發表刊物 日期
一稿不可兩投 浯江副刊 2004.08.27.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一稿不可兩投

/林怡種

        日前傍晚,剛踏進編輯室上班的時候,電話鈴聲突然響起,一位媽媽以很興奮地口吻急著要找編輯,她說:「孩子的作文投稿國語日報,刊出來了,那篇文章真的寫得很好,所以,已經再投寄到小學生園地,希望貴報也能再刊出來,讓更多的人看到!」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我聽明來意之後,深知天下父母心「望子成龍、望女成鳳」,兒女能寫文章刊在報紙上,絕對是一件非常快慰的事,但是,一稿不能兩投,特別是「智財權法」實行之後,任何刊物處理稿件,最怕的就是刊登抄襲文稿、或一稿兩投的文章,以免惹上侵權官司與版權爭議的麻煩;因此,大部份的編者發現作者有一稿兩投的習慣,通常會考慮列入「拒絕往來戶」,所投寄的稿件少用為妙!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事實上,編者是人,而不是神,無法讀遍天下文章,兩隻眼睛也無法看盡所有刊物,一個不小心,很容易被蒙騙;因為,編者倘若不慎選用其他刊物登過的文稿,不僅臉上無光,對廣大讀者也不好交代!畢竟,任何一個掌廚者端上桌的菜肴,新鮮是最起碼的條件,「炒冷飯」或「回鍋菜」,難登大雅之堂,不是嗎?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當然,網路興起之後,部份作者將作品在討論區或留言板張貼,然後再投寄到報社,類似已公開發表的文稿,一般刊物都敬謝不敏。雖然,部份作者誤認網路張貼,並未領取稿費,但已構成公開發表的事實,與有沒有領取稿酬,沒有絕對的關係,何況,那是兩碼子事,若是「一稿兩賣」,認真說應不只是道德問題而已!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大家都知道,一個人學歷之高低,並沒有寫在臉上,但能說會寫,優雅氣質自然展露無遺,必定處處討人喜歡。而孩子自幼培養寫作興趣,循序漸進,不但能豐富人文學養,改變品味氣質;更重要的是,對未來考試升學、或長大就業,都有正面的助益。然而,為人父母、師長者,應體認孩子的心靈是一張白紙,宜先教導尊重「智慧財產權」的觀念,寫文章不可抄襲模仿,也不可以一稿兩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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