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懸掛宣傳標語地檢署樹立典範! 金門日報 2005.10.15.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懸掛宣傳標語    地檢署作法樹立典範!
  
        年底「三合一」選舉的腳步一日日逼近,候選人為爭取選民認同,無不極盡所能大力宣傳推介自己,通常是逢人打躬作揖分送名片、挨家挨戶登門分發傳單、以宣傳車巡迴大街小巷廣播,或懸掛看板、布條標語及廣插宣傳旗幟,甚而舉辦政見說明會,使選民了解其政治理念和參政能力,以拉抬聲勢爭取勝選。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同樣的,司法機關為維護公正、公平選舉,杜絕不法買票、或暴力影響投票,營造乾淨的選舉環境,金門地檢署也極盡所能透過報紙、電視等媒體,以標語、文章廣作宣傳,希望選民了解買票和賣票,都是犯法的行為,並鼓勵民眾勇於檢舉賄選,不但可領取獎金,還算功德一樁;特別是檢察長劉家芳不放過地方上任何集會的場合,必親自前往演講作「反賄選」宣導。此外,也集合檢、警、調和司法志工舉辦「反賄選」誓師大會,並製作「讓買票者當選是養老鼠咬破布袋」、「買票是犯法賣票也有罪」、「檢舉賄選是賺獎金兼做功德」等標語布條,懸掛在各鄉鎮的交通要道,讓「反賄選」的警語深植人心,以產生嚇阻作用!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的確,這是一個以包裝行銷為導向的時代,任何工商產品皆靠包裝和廣告,以打動消費者的心掏出鈔票購買,讓企業創造盈餘維繫永續經營;尤其,民主選舉以數人頭決輸贏,政府的施政作為也要廣作宣傳,讓民眾明瞭政府替民眾做了些什麼,才能贏取選民的支持。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事實上,就候選人宣傳廣告而言,如果善於形象塑造包裝,又長於氣氛營造,對爭取選民的好感與認同必有正面的助益。所謂「戲法人人會變,巧妙各有不同!」在選戰之中,候選人無不使出奇招異術,推出各種文宣,其中報紙、電視廣告,以及個人名片、紙張傳單,大抵比較不會產生環境公害,但是,倘若懸掛或豎立標語、看板、旗幟、布條等廣告宣傳物,則易影響市容觀瞻,甚至妨礙公共安全及交通秩序,環保機關皆訂有相關規定,違者將遭拆除或開單罰款。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綜觀此次年底「三合一」選舉,金門選區總計有四十五人辦妥參選登記,其中,縣長三人、縣議員有三十人參選,角逐十八個席次,而鄉鎮長部分,現任六鄉鎮長均登記尋求連任,但金寧鄉、烈嶼鄉屬同額競選,沒有競爭對手。換言之,此次三項選舉同時舉行,參選人數暴增,各種文宣廣告也勢必大量增加,因此,有效管理候選人的宣傳廣告物,以樹立金門清新、乾淨的選舉文化,亦是不容輕忽的課題。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如今,距離十二月三日「三合一」選舉投票日仍有四十八天,依規定候選人尚不得任意懸掛廣告標語、或插宣傳旗幟,所以,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候選人的宣傳廣告物,僅各交通要道出現地檢署「反賄選」的宣導布條標語。值得欣喜的是,金門地檢署佈置的那些布條標語,皆牢牢固固、服服貼貼懸掛在適切的地方,既不會影響駕駛人視線,更不會妨礙交通安全,特別是三不五時還可以看到有專人在巡迴維護,保持沒有被風吹落或繫繩鬆脫的現象,因此,我們敢肯定的說,金門地檢署那些「反賄選」布條標語,不但已充分發揮應有的宣傳效益,其用心經營和時時派人維護的作法,更是所有候選人學習的典範!  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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