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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發表刊物 日期
拾血蚶的少年--後記 林怡種 1988.08.01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後記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一顆種子掉落泥土,在適當的溫度和氣溫下,它會生根、萌芽和茁壯,以至開花結果。然後,成熟的果子掉落泥土,種子又開始生根萌芽,周而復始,繁衍生命,綿延不絕。

  我的名字就叫做「種」,植物的籽,或是在泥土裡植穀物的那個「種」字。中國字就是那麼地奧妙難懂,同一個字,有時唸法不同,意義也迥異,說實在話,我名字的這個「種」字,到底該唸三聲當名詞用、或唸四聲當動詞用,常常連自己也給搞迷糊了。

  小時候,我很不喜歡「種」這個名字,幾百年來,我們家一直過著落後的農耕生活,既窮且苦,為什麼不像許多人取名大富大貴、金銀財寶,或是聖賢豪傑?偏偏取這個不夠凸顯的「種」字,不管當名詞或動詞用,都離不開田地,也離不開作物,看樣子,我這輩子是注定務農的命了,要跟父親一樣,一輩子耕田犁地,和挑那又髒又臭的水肥,因而不止一次的暗自泫泣!

  有一天,我問祖父:

  ——爺爺!為什麼您把我取名為「種」呢?是不是希望我繼承你們的衣缽,同樣守著那幾塊地,守著那一張犁?

  ——噢!這個嘛?乖孫子,你不懂呀!你看看,不管我們種花生或小麥,到了收成的時候,一定要把長得最高最壯、顆粒最大的果實留下來當作種子,明年再拿出來播種,幾百年來,種子對耕稼人來說實在太重要了,假如沒有種子,或是不好的種子,種不出東西來,人們將吃什麼?所以,種子是至高無上的,耕稼人寧可餓肚子,也絕不會吃種子。當初,爺爺幫你取這個名字的時候,就是祈望你是一顆最好的種子,茁壯之後是個有用的人。

  種子,是生命的延續。而我是一顆種子,一顆擎舉薪火傳承的種子。

  漸漸地,我對自己的名字逐漸地喜歡,愈來愈覺得是一個很好的名字,我用它來投稿,把它在砲火下成長的童年往事,告訴認識與不認識的朋友。

 「拾血蚶的少年」一書能付印,要感謝錦冠出版社洪俊賢先生給我這個機會,也要感謝中央副刊、民眾副刊、自由副刊、文藝月刊、正氣副刊......一直提供我發表的園地,更要感謝文義兄在百中代寫序文。

  這是我的第一本書,也希望它是一顆種子。

    

  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一九八八年八月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寫於出版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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