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視低價搶標的後遺症!
---從議員李沃士質詢勞務外包低價搶標案說起
議會縣政總質詢,議員李沃士曾提出勞務外包低價搶標,每天工資只有五二八元,比外勞基本薪資還不如,希望縣府能正視低價搶標的問題!
是的!政府單位工程定作、財物購置及勞務委任等,都需依公開比價、議價或上網招標之程序,以撙節公帑,避免圖利流弊。然而,所謂「牆高千丈,擋的是不來之人!」任何法規都有盲點,有人就鑽研漏洞獲取不法暴利,低價搶標,所衍生的糾紛和弊端層出不窮,最是為人所詬病!
首先,舉個實例來說吧!前年,有個縣籍年輕人,從台灣學回一套經商賺錢本領,返鄉租起辦公室開公司,遊走於機關學校,什麼生意都做,大小案子都接,因價格比一般廠商便宜三到五成,廣受各界歡迎,業務蒸蒸日上,短短三個月內即接獲百餘萬生意,分別轉給台金同業代工。原來,他學回來的「賺錢術」,是買十元的貨,賣給公家機關六元,帳面上是賠錢,可是,進貨開三個月的芭樂票給廠商,銷貨向公家單位領現金,換句話說,他低價搶單,做的是沒本生意,輕輕鬆鬆進帳百萬元逃之夭夭,留下一堆代工廠商討債無門!
再者,不久前,十幾個南投九二一地震災民應邀來金做工,跨海前來投標的承商應允領頭期款才發工資,他們天天吃泡麵過日,可惜,一連辛苦四十天,幫老闆順利領了頭期款,卻一塊錢也沒給「落跑」不知去向,可憐地震災民做白工,連買機票回家的錢都沒有,不得已向警方求援,原來,又是一樁低價搶標,同樣做沒本生意,撈到頭期款即逃之夭夭,留下一堆待解決的爛攤子!
其實,諸如此類低價搶標衍生的社會問題,雖立竿見影,顯而易見,但比諸陶瓷廠酒瓶,被以不及底價之一半低價搶標,其傷害之嚴重性,真是「小巫見大巫」,畢竟,並非陶瓷廠技不如人,而是得標者既無工廠,只是一間大門深鎖的民宅,勢必委外代工,甚至到大陸製作,將來交貨品質良窳,能令人放心嗎?特別是金酒面臨入關及假酒之衝擊挑戰,酒瓶被低價搶標,形同國幣委外印製,若不幸落入假酒集團之手,其後果堪憂!假如依採購法是能省下區區蠅頭價差,卻捨棄金門陶瓷產業及文化於不顧,損失的不僅僅是百餘員工的生計飯碗,恐將斷送金門的經濟命脈!
平情而論,所謂「俗物無好貨!」如果肅貪防弊只為殺低價格,節省公帑,重視過程而忽略結果,豈不是捨本逐末?何況,「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」,若投標資格漫無限制,讓空殼公司和人頭廠商輕易介入,不但易生圍標搓「圓仔湯」,更易讓得標者層層轉包,其中若有一個環結「落跑」或倒閉,將求償無門,留下無法收拾的爛攤子,擺在眼前的環保公園就是實例,能不引以為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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